记者日前从浙江省交通集团了解到,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、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,浙江省自2月12日零时起,降低部分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。
通行费优惠扩大,包括:将目前实施的省属及市、县(市)属国有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安装并使用本省ETC的合法装载货车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对象扩大到所有安装并使用ETC的合法装载货车;将通行全省收费公路、安装并使用ETC的3类、4类客车通行费九五折优惠幅度加大到八五折。两项优惠实施时长均为3个月。
同时,浙江省还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进行调整。
来源:浙江日报 通讯员 朱侠光 记者 张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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